一、全力畅通交通运输通道。完善省市县三级调度、路警联动、区域协调的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强化路网监测调度,及时解决路网阻断堵塞等问题,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的,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期间,继续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因感染者接触而关停的服务区,要尽快全面消杀、评估,满三天即恢复开放。服务区工作人员落实闭环管理、一周2次核酸检测、每日健康监测措施。
二、实行智能化快速查验。查验人员使用全省统一配备的专用手机终端、专用APP、专用号段,做到“一卡一机一查验员”。确保发现风险人员的基础上,实现快速查验,提高通行效率,同时落实到企业闭环管理。卡点现场操作流程∶防疫检查点通过专用APP扫描车牌,进行行程识别。
(一)对省内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扫货畅码,绿码直接快速放行,无货畅码绿码的进行卡口码登记后快速放行;
(二)对于省外货运车辆已经进行入豫报备的,进入查验合格后,扫货畅码,绿码快速通行(不再核验一证两码),无货畅码绿码的,并扫卡口码登记,进行核验一证两码后通行;
(三)对于省外车辆未报备车辆,现场进行入豫报备后查验,合格后扫货畅码,绿码快速通行(不再核验一证两码),非绿码的,扫卡口码登记,进行核验一证两码后放行。
三、优化核酸检测服务。全市所有防疫检查点对全国核酸检测结果互认通用。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直接放行。高速路网主通道服务区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国省干线在省界入口设置核酸检测点,其他路段根据车流量合理设置,并配备足够的检测力量,实行核酸检测一键通服务,方便货车司乘人员就近检测。入豫入焦提前报备的货车司机可以在省、市内公路、物流园区等核酸检测点免费检测,上述核酸检测点均由属地政府卫健部门设置,由当地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四、强化沿途服务保障。高速公路开辟入豫货车专用服务区,提供餐饮、加油、核酸检测、如厕等服务,餐饮采取“非接触”方式,确保热餐热饮,加油实行“不下车”服务。对国省干线公路逐一分析研判,根据车流情况和沿线设施环境合理规划设置临时停靠处,提供餐饮、加油、核酸检测、如厕等服务。
五、便捷入豫入焦报备渠道。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收发货单位、货运企业要加强货车司乘人员来(返)焦报备宣传和督导工作,督促入豫入焦货车司乘人员提前24小时通过手机在“支付宝”-“豫事办”-“入豫报备”-“入豫货车司乘人员报备系统”进行报备。未提前报备的人员也可在入豫入焦途中短信提醒报备或在防疫检查点补录完成报备入焦。
六、优化通行管控。按照“省外通、省内畅”精神,落实“即采即走即追”,根据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精准实施通行管理。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不得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不得简单以货车可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车辆的通行、停靠。国省干线公路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不重复设卡、不重复检查,严禁国省干线桥梁两端重复设置防疫检查点。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口防疫检查点时,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证两码”)符合要求的,及时放行。
七、分类精准闭环管理。入豫入焦货车司乘人员在防疫检查点查验时,对不符合国家通行规定的,赋“黄码”,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在48小时有效期内离焦离豫的,随即解码。对到达我市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同时建立动态追踪机制。在焦停留超过核酸检测阴性48小时的,即赋“黄码”,在完成“三天两检”阴性后自动解码。对中高风险重点地区入豫入焦和省外市外赋“红码”的司乘人员,由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点对点”闭环引导至目的地,实行“非接触式”装卸,落实赋“红码”、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
八、启用全国统一样式通行证。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启用全国统一样式的通行证,加快新旧通行证过渡转换,实行网上办理、即接即办、应发尽发、全国互认。电子和纸质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持有通行证车辆检验合格后绿色通道快速通行。
九、收(发)货企业精准对接服务。收(发)货企业设置入焦货车专用停车区域,督促司乘人员扫码进场、测量体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装卸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管理,做好车辆、货物和环境消毒。对不在焦停留的司乘人员,装卸货后由收(发)货企业按照报备信息引导离焦。对短期不离焦且有固定场所的,由收(发)货企业督促进行社区报备,纳入社区管控;无固定场所的,由收(发)货企业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地点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对企业不履行责任,货运司乘人员弄虚作假发生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关心关爱从业人员。因疫情滞留的货车司乘人员提供餐饮、如厕、核酸检测等基本服务。涉疫地区及时制定保障从业人员上岗措施,并为其提供必要保障。对入焦无固定住所的货车司乘人员,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货车司乘人员引导辖区指定的专用宾馆,提供健康监测和成本价住宿、餐饮服务,鼓励实行免费食宿。
十一、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重点企业,市县级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申报,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承诺的基础上,由省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白名单制度。上海及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生产生活资料等重点物资,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链供应链在豫的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对进出全域封闭城市内物资中转站点的货车司乘人员,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情况下,落实河南省“白名单”管理规定。
十二、建立12328+三级调度机制。焦作市12328热线与省市县三级调度工作机制深度融合,24小时受理司机反映问题,实行接诉即办,通过三级调度网络,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
十三、纾困减负货运物流企业。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全面对接中小微货运物流企业,摸清分散的中小微货运物流企业需求,全面落实减费、降税、金融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储备,支持货运物流企业发展。
十四、预留设置物流中转站。编制中转站预案,依靠周边物流园区、公交停保场等,提前预设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所选址工作,跨县(市、区)域设立的,相邻县(市、区)给予支持。一旦需要启用后及时向社会公告,为货车司机转运接驳提供场所、休息及防疫服务。
十五、建立货车司机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防疫检查点、重点用货企业等,建立货车司机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健康码异常状态。
十六、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有关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值班值守,向社会公布应急运输保障电话、举报电话,对拥堵时间超过1小时或长度超过1 公里的拥堵问题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调度处置,确保“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简单实行“一刀切”劝返、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有关方面加快整改;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或中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七、建立领导干部驻检查点负责制。每个检查点必须有一名县级领导分包负责,有2至3名后备干部驻点负责。各相关部门要选派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的党员干部投身防疫基层一线。
十八、成立检查点临时党支部,强化党建引领。各检查点要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临时党支部要把检查点各组成单位人员统一管理起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纪律,保障检查点高效运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防疫基层一线,主动亮明党员身份、服从统一调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十九、建立应急预判疏导机制。各检查点要研究车辆高峰时段的规律特点,针对周末、节假日等通行高峰期,检查人员要前置,并增加人员和检查车道,保障应急绿色通道畅通。
凡是检查点拥堵时间超20分钟的,分包县级领导要现场指挥;拥堵时间超过30分钟的,检查点所有值守人员全部进行查验,加快车辆通行速度,迅速疏导交通。拥堵时间超1小时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到现场统筹指挥。
二十、开展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督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督导检查,通过跟车查、与司乘人员谈、进物流园区看、上检查点访等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摸实情、促整改、解难题、见实效。
来源:市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