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

建设银行
贷款额度: 1~99999万元 利率范围: 4.35%~12%
贷款期限: 1~36个月 担保方式: 不限
还款方式: 其他 联系电话: 8379903
产品简介: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适用客户: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客户。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七)借款人持有人民银行核发且有效的贷款卡(证); (八)符合建设银行关于客户及产品准入的相关规定。
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法人代码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贷款证卡 五、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七、公司合同或章程 八、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九、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十、担保人相关材料 十一、客户在申请出具《贷款意向书》前,还应提供项目有关的背景材料。 十二、客户在申请出具《贷款承诺书》和申请借款前,应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资料(原件或影印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自筹资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 十三、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流程: 1.申请:有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的企业可以向建设银行各级对公营业机构提出业务申请; 2.评估评价:建设银行结合企业的贷款申请,按照行内规定开展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价; 3.申报审批:将与企业协商一致的融资方案申报审批; 4.签订合同和提款:经审批同意后,建设银行与客户签订并购贷款合同,落实贷款发放条件,并根据情况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与管理进行控制。 5.还款: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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